关于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04-03 01:24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0号)精神,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8号)精神,经各地政府残工委、人社(公务员)局、残联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组审核,并报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袁鑫等7名同志作为我省全国自强模范推荐对象;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等7个单位作为我省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武汉协和医院麻醉科主任陈向东等2名同志作为我省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4月7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评选推荐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363923    

电子邮件:zqmfzcxj@outlook.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7号

邮    编:430070

 

湖北省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

评选推荐工作组办公室